依計畫簡章規定,申請人報名時須檢附 113 年(含)以後取得之語言檢定證明文件,並於報名期限內完成上傳,始完成報名程序。考量本計畫遴選作業須依報名資料進行審查,恕無法接受補件。
本計畫面試審查依甄選簡章公告之日期與流程,採實體面試方式進行評核,以維護遴選公平性與審查一致性,亦有助資源優先服務目前仍在臺灣、較缺乏海外資源與管道之青年族群。
僅需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資格並提出相應佐證文件即可報名:
1. 臺北市設籍者:請附申請日前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或電子戶籍謄本。
2. 臺北市就學者:請附申請日前三個月內在學證明。
本計畫補助項目包含:往返機票、簽證費用、海外意外保險及生活津貼,詳細補助金額及條件請參閱當年度計畫簡章。
實習期間主辦單位將提供駐外聯繫人協助,並定期進行關懷訪談,如有緊急狀況可隨時聯繫承辦人員。
是的,實習結束後學員需繳交個人實習心得報告及出席返國成果分享會,並授權主辦單位作為後續宣傳使用。